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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方式及地价
一、土地批租
二、提供土地使用权(最高年限为50年)
三、中外合作企业
中方以土地为合作条件,其余投资由外方出资,中方不参予企业的经营管理,定额收取固定回报。
四、厂房租赁使用
工业园区备有标准厂房,供外方租赁建办独资企业,一般标准厂房的租金为每月10~12元人民币/平方米;旧厂房为8元/平方米左右。
五、厂房定租建造
由外方投资人选定地块,根据投资人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,租金标准一般为每月10~12元人民币/平方米,有特殊建筑要求的租金适当上浮。
六、买断厂房产权
工业园区的标准厂房可供中外企业企业投资人买断产权,售价按实际投入成本计算,厂房买断后,土地按每亩每年3000元人民币收取使用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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