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 资 政 策
 
扶持企业政策
* 高新技术企业:凡注册和生产经营场所在高科技园区,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,除享受国家和市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,还可享受以下政策。三年内,镇财政定比奖励企业,其额度相当于所得税镇实得的100%,营业税实交额的60%、增值税实交额的11%。三年后,按注册型企业政策奖励。
* 一般企业:凡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场所均在高科技园区的企业,三年内,企业上交税收后,由镇财政予以奖励,其额度相当于所得税实得部分的90%,营业税实交额的60%,增值税实交额的9%。三年后按注册型企业政策奖励。
* 注册型企业:凡注册在高科技园区,生产经营场所不在园区的,按规定上交税收后,由镇财政予以奖励,其额度相当于所得税镇实得部分的80%,营业税实交额的45%,增值税实交额的7%。
* 外资企业: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,按国家规定税率征收后,镇实得部分实行扶持奖励,扶持政策分别按注册资金100万美元以下,100-500万美元,500-1000万美元,1000万美元以上四个档次,其所得税按国家规定征收后,分别实行“三免二减半”、“四免三减半”、“五免三减半”、“六免三减半”。
用地及租房政策
实行有偿用地原则,根据企业不同的合作形式确定:
* 1、土地征用。企业建设用地,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,其征地价格一般不低于5万元/亩。
* 2、土地批租。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。一般生产性项目用地的批租价格外资为20美元/平方米(折合人民币每亩11万元),内资120元人民币/平方米(合每亩8万元人民币)。高新技术项目的用地价格可以适当优惠。
* 3、厂房出租。区内标准厂房出租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10-12元,出售价格按成本价结算。
其他优惠政策
* 1、对于落户上海金山高科技园区的各类企业,金山区科委将在项目经费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、高新技术企业评定等方面予以支持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园区企业。
* 2、金山区科委和金山区财政局设立的担保基金,为园内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担保。
* 3、对园内企业在居住证申请、购买商品房、经营者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优先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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