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会职能
受政府委托——从事行业政策研究;参与行业规划、行业标准编制;开展全行业统计、行业调查等;
受成员单位和社会委托——组织中外技术报告会,新产品、新工艺推广介绍会;
组织开展国内外经贸洽谈和交流活动,组织出国考察,进行商贸联络和服务工作;
制定并监督行规行约,规范行业行为,协调行业内部争议;
代表本行业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,提出政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;
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委托,承担行业评估论证,技能资质考核,开展技术咨询中介服务,并组织和参加对本行业产品质量的监测、诊断和监督;
上海地区船舶工业行业信息中心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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