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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TO/TBT预警信息
第3号
欧盟提高对用膨胀材料制作的玩具技术要求
欧盟委员会于2005年3月
9 日公布了《有关欧洲标准EN
71-1:1998“玩具安全第1部分:机械和物理特性”部分不符合理事会指令88/378/
EEC(玩县安全)基本安全要求的欧盟委员会决议》,同时对该指令的欧洲标准清单作出修。欧盟此项决议有可能会对本市玩具出口企业造成较大影响。
一、主要内容
欧盟玩具指令88/378
/ EEC规定了玩具的基本安全要求,列出了相应的欧洲标准清单,提供了两种合格评定模式。模式A称为“内部生产控制”,指生产商可根据相应的欧洲标准生产,保存技术文件并自行加贴CE标志,这是一种相对便捷,成本较低的合格评定模式;模式B称为“欧盟型式检验”,指对于未划欧洲标准生产或无此类标准的玩具,必须取得欧盟指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型式检验证书,即通过第三方认证。在此情况下,企业的认证成本将大大高于采用第一种合格评定模式。之前,出口企业只要采用欧洲标准EN
71-1:1998,并证明其产品符合相应的机械和物理特性要求,即采用合格评定模式A,产品出口欧盟较为便捷。
但是,西班牙近来在对玩具进行一系列试验后,认为EN 71-1:199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不足以检验膨胀材料制成的玩具的安全性。根据这一试验结果,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决议《有关欧洲标准EN
71-l:1998
“玩具公安全第
1部分:机械和物理特性”部分不符合理事会指令88
/ 378 / EEC
基本安全要求的欧盟委员会决议》,规定该标准不能证明上述产品符合安全要求,即该标准失去了以往所具有的推定符合性的效力。因此,相关玩具的出口企业必须按照合格评定模式B来证明其产品符合欧盟指令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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